各處室、各教研組: 為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樹立典型,弘揚先進,促進我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經校務會研究,決定開展2019-2020學年度優秀教師評選活動。
附件1:關于評選2019-2020學年“優秀教師”的通知 附件2:莆田第二中學2019-2020學年度優秀教師審批表
莆田第二中學 2020年8月14日
關于評選2019-2020學年“優秀教師”的通知 各處室、教研組: 為進一步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充分調動廣大教師的工作積極性,樹立典型,弘揚先進,促進我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提高,經校務會研究,決定開展2019-2020學年度優秀教師評選活動?,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 全校在職教職工(二年以上教齡或工齡); 二、評選條件: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忠誠黨的教育事業,求真務實,模范履行崗位職責,符合《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要求,在教育教學工作中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全面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素質教育理念,關心學生全面成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在培養人才方面成績顯著; 2、高質量地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努力進行教育創新,在教學改革、教材建設、實驗室建設、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等方面成績突出; 3、在教育教學研究方面有創造性的成果,具有比較突出的科學價值和社會效益,在全校具有較高的推廣價值; 4、在學校建設和學校發展方面有突出貢獻。 三、評選辦法 1、根據優秀分配名額采取民主規范評議、逐級申報審核的方式擇優推薦; 2、在人選評選推薦中要向一線教師和班主任傾斜。行政領導不超過表彰總數的10%。 3、評選推薦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好中選優、寧缺毋濫的原則,民主評選,公正推薦,保證評選推薦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4、各處室、各教研組按分配名額評選確定呈報對象,填寫優秀教師審批表,于9月1日上午下班前報辦公室,并予以公示; 5、領導小組綜合審議審核評選材料,民主討論確定校級優秀教師人選。 四、獎勵辦法 (一)優秀教師獲得者,學校授予“莆田第二中學優秀教師”榮譽稱號,頒發榮譽證書并給予相應的績效獎勵。 (二)獲獎人員的有關材料將存入本人檔案,作為考核、晉升和推薦上一級評選表彰資格的依據之一。 五、保障措施 各處室、各教研組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嚴謹負責的態度認真做好表彰的推薦評選工作,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確保評選過程的公平公正。 六、表彰名額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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